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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云浮市云安区委党校职能配置和内设机构
发布时间 : 2015-05-20 11:17
来源 : 云安区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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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云浮市委办公室、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调整部分行政区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委办发电〔201456号)和中共云浮市云安区委办公室、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云安区正科级事业单位名称变更的通知》(云安区委办〔20154精神,中共云浮市云安区委党校为区委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暂不分类。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办学、培训党员干部的方针、政策和行政法规,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制订全区轮训和培训党政领导干部的长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培训、轮训区管科(局)级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后备干部,培养理论干部;承办党委和政府举办的专题研讨班

(三)协助组织、人社部门,对学员在校期间进行考核、考察。

(四)围绕国际、国内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科学研究。

(五)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宣传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六)承办党委政府以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委党校内设3个股室。

(一)办公室。

协助本校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和协调各股室工作关系,草拟年度计划、总结;负责会议组织、人事、党务、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承办本校文秘、办学资料、档案、财务、公务接待、车辆管理、后勤管理等工作。

(二)教研室。

负责拟订年度教学、教改计划,教师进修计划,撰写全校年度教学、教研工作总结,组织教师积极参与与科技有关项目的研究工作,并研讨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有关新情况、新问题;搞好图书资料管理工作,加强教员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

(三)教务室。

负责搞好招生、注册、学员的学籍管理,各期各类班次课程安排和教师课程安排等工作,按教学大纲要求做好教学和复习用资料的印发、订购和发放工作,负责与学员沟通联系,维护学校基本利益。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区委党校事业编制11名。其中校长1名(由区委领导兼任),副校长3(其中1名主持日常工作,正科职);内设机构领导职数3人员经费比照行政机关拨付。

四、附则

本方案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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